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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潮流父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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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妈的,难道就连爱一个女人,我还是得输给忘川死家伙?”他只对我骂过这么一句,令我不得不想:他到底是真心喜欢我,还是为了和忘川去争胜?若说他是前者,为什么他如此在意忘川的态度呢?若说是后者,以前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全是假的吗?

但我很感激卓玛,因为她锲而不舍又并不讨厌的寻求真爱,霍炎的行动经常被绊住,魔童又特别贪睡,一入夜就睡得小猪一样,所以住在这里的两个多月来,在大部分晚上我都可以和忘川一起到湖边散步。现在我已经对那条小路熟悉无比,闭着眼也能走个来回。

虽然,忘川总是很少跟我说话,只有我长篇大论、叽叽喳喳,不过他也从不阻止我又说又笑的谈及各种趣事。而且就算语言不交流,也不证明心灵没有交流,如此好花如此夜,哪怕他有重重的心防,慢慢也放了下来。就像近来,我可以悄悄拉住他的手,他就会假装不知道,任我握着,慢慢地走。

“话说,你经常到人界来,是不是谛听帮助你?”花香浮动,明月照人,我们走过伸入湖心岛的木栈道时,我问出一直想问的话。

他沉吟了下问:“为什么这样想?”

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,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,在这方灵气的天地中,人心都似乎净化了,平静而祥和,对忘川伤势的恢复实在非常有帮助。生平头一遭,我觉得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。

我们包了一间总共只有六间客房的小客栈,两层的风景小楼,临着一个小小的湖泊,湖中花树缤纷的小岛上还有一个白色的凉亭,恍然间好像《天下无双》中订下桃花盟的地方,真是美得不带人间烟火气。

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却是要这两位上神和一个魔主享受人间烟火的,就连忘川,一千来年经常往来于人界,也只是弄懂了现代人的生活,却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。

每天早上,我兴冲冲和客栈的女老板卓玛去街市上买菜和新鲜花朵水果,在厨房为几个男人准备早餐。当然,我自己不动手,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种食物的做法教给卓玛,由她动手。这样一来,尽管火候水准差些,总比我做出的“毒品”强。

卓玛是个豪爽的非本乡少数民族女子,对霍炎一见钟情,可惜霍炎是个一根筋的暴牛,美女的情谊给他就好像茉莉花喂牛,他不但不领情,还一脸:凡间的女人,少来招惹本大爷的臭屁样子。我看不过眼,卓玛却愈发爱慕他,说这样硬气才是真汉子,就是她爱的类型。

“因为你不可能时时破界啊,就只有走地藏王菩萨那一边,才会悄无声息吧?”

“是。”

“那……谛听赠我鳞片,允我随意穿越人界和洪荒界,也是为着你,对不对?”

“是吧。”

汗了,这什么逻辑?果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是没错的吧?

因为我们包了客栈,因为我无私地教了卓玛很多菜式,因为她明恋霍炎,所以每天的导游小姐就由她客串了。基本上,我们早饭后就会四处逛,发掘这山这水这人的无尽优美之处。午饭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,下午是照例的打座修行和养伤时间。卓玛上网做祈祷,晚饭是由我与她联手烹调美味。

这种生活听起来很闲散,但一点不无聊,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,特别充实,也特别幸福安宁,幸福到我很想忘记那始终悬在我们头上的天庭,很想买下这间客栈,永远生活在这里。当然了,那一大一小两个暴力男要想办法解决掉,因为虽然我是狐狸精,可我不能爱三个男人。

我,只爱一个。

魔童还小,不懂得真正的感情,把我当玩具一样抢,抢不到,哭一场就罢了。可霍炎是明白我心之所系的吧?不过他什么也不说,只是那双偶尔忧郁的眼睛令我有些不忍。好在我们是生活在这么美的一个地方,他的心情不至于郁结,何况还有那年轻漂亮又活泼大方的卓玛去追逐他,他也来不及伤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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